服务电话:19146455086 会员登陆    免费注册    English

行业新闻

2022-06-29

食品类进口清关中国收货人备案


食品类进口清关中国收货人备案

 

 食品进出口均要在我国检验检疫局备案,依照中国食品卫生法第六十五条規定向中国境内外出入食品类经营活动企业进行注册备案,已经注册的企业因提供伪造材料,或是因境外食品类生产加工原因致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际检验检疫局予以取消其注册,并予以公告。

备案机构
进口食品收货人向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资料
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可在海关总署外网下载);
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拟经营管理的食品类种类、存放地点;
2年内曾从业食品类进口、加工和销售的,予以提供相关说明(食品类品种、数量);
自理报关的,予以提供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办理流程
进入“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点击“企业管理和稽查”找到“进口食品商备案”

企业向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提交以上纸质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真实、完整的,海关审核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工作。
海关通过备案系统发放备案编号并公布备案名单。





行业新闻内容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