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标进出口公司,作为跨境物流解决方案的先行者,专业致力于为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西班牙速卖通退件进口服务。我们深知,在全球化的电商舞台上,退货管理是确保客户满意度与业务流畅运行的关键一环。因此,我们精心设计了一套无缝对接速卖通平台的退件流程,旨在简化繁琐步骤,加速商品回流,让您的跨境贸易更加无忧。
当您的商品在西班牙市场遭遇退货时,无需担忧。我们的当地团队会迅速响应,依据速卖通平台规则安全接收退件。通过先进的IT系统追踪每一件商品的退运状态,确保信息透明,让您时刻掌握货物动态。随后,利用我们成熟的国际物流网络,将退件集中并安全运输回国,全程成本优化,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退件的跨国之旅。
不仅如此,我们还提供一站式清关服务,解决繁琐的海关手续问题,确保合规入境。一旦商品抵达国内,即可快速分拣、检验,并根据客户需求重新入库或安排其他处理方式,最大化资源利用效率。
选择派标物流,意味着选择了省心、高效、成本可控的西班牙速卖通退件进口解决方案。我们致力于成为您跨境电商业务中值得信赖的伙伴,共同应对挑战,把握全球商机。
进境动植物及其他食品进口清关申报需要提交哪
进出境的动植物产品进口申报时,在提供贸易合同、发票、产地证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审批手续,还需当取得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过境动植物及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当取得海关总署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哪些食品进口清关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肠衣)、鲜蛋类(含食用鲜乌龟蛋、食用甲鱼蛋)、乳品(包括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水产品(包括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及其他养殖水产品及其非熟制加工品、日本输华水产品等)、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燕窝等动物源性食品;各种杂豆、杂粮、茄科类蔬菜、植物源性中药材等具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植物源性食品。
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产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2、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许可证。
过境动物或者过境转基因产品在过境前,申请单位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3、办理不同产品,还需具备相应资质,如进口食品类产品需完成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进口粮谷类产品需完成进境粮食加工企业备案等。
下面我们来说说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流程
一、进口产品前查询准入
查询网址:http://www.gaccfoodsafe.com/index.aspx
二、资质备案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需在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填写真实信息,并所在地海关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址:http://ire.customs.gov.cn/
三、登录系统
在“互联网+海关 ” 登录,并在进出口食品 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页面跳转如下图,选择IC卡登录或账号登录。
网上提交申请表
过境动植物及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当取得海关总署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哪些食品进口清关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肠衣)、鲜蛋类(含食用鲜乌龟蛋、食用甲鱼蛋)、乳品(包括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水产品(包括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及其他养殖水产品及其非熟制加工品、日本输华水产品等)、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燕窝等动物源性食品;各种杂豆、杂粮、茄科类蔬菜、植物源性中药材等具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植物源性食品。
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产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2、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许可证。
过境动物或者过境转基因产品在过境前,申请单位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3、办理不同产品,还需具备相应资质,如进口食品类产品需完成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进口粮谷类产品需完成进境粮食加工企业备案等。
下面我们来说说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流程
一、进口产品前查询准入
查询网址:http://www.gaccfoodsafe.com/index.aspx
二、资质备案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需在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填写真实信息,并所在地海关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址:http://ire.customs.gov.cn/
三、登录系统
在“互联网+海关 ” 登录,并在进出口食品 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页面跳转如下图,选择IC卡登录或账号登录。
网上提交申请表
老司机带你看进口食品如何做商检
办理进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地商品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贸易合同及有关标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对进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残损情况等进行检验鉴定。
对于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法检商品),收货人及代理报关公司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一、进口食品商检所需资料
1.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量、重量、总值、生产日期等等逐一申报
2.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3.提交原产地证及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4.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各3套和中文简体翻译件;
5.木质包装熏蒸证明;
6.产品进口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进口商和境外生产商备案、代理报检委托书。
二、申报完毕后,商检实施审单、查验
1.食品有无与农药,化肥及其他化学品混装,食品有无污染、腐败、异物、霉变、异味、虫蛀,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2.冷冻食品是否解冻、包装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对包装食品必要时可增加开箱倒包比例。
3.包装食品检查商标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品种、数量与报检是否一致等,并做现场检验检疫的记录,对货物现况作出初步判断后进行采样。
4.采样根据食品的不同种类、品种、包装形式和检验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GB5009.1的采样要求。进口食品原则上按千分之一比例采样,每个采集品种的样品数不得少于三件,每件样品重量不少于0.5公斤。
三、实验室检验
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从样品的采集至送抵实验室的整个过程不得有任何污染,以维护样品的真实性。
四、审核标签
按提供的标签样张和提前印制中文标签,严格按照《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2760-2011)之规定进行审核。
五、贴标签
按备案的中文简体标签样张打印,进行贴标签 贴标签时间约1-2天。
六、领取卫生证书
在食品检验合格并取得标签备案后,当天就可出具卫生证书,不合格退运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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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标进出口物流可提供将货物从企业/工厂运至买家指定仓库的所有中间环节服务,具体包括本地拖车、报关、海运(整柜、散货或空运)、目的港清关、派送等。此外,根据不同贸易方式需求可做DDP/DDU/LDP, 专业外贸团队,集约化运作,为您节省更多。
关于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对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活动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127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解读,供广大进出口企业和装运前检验机构参考。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旧机电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对外明确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化对装运前检验工作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海关总署制发该公告。
主要内容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分五章,34条:
北京海关所属西城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进口旧机电贸易相关方以及装运前检验机构在具体业务中应特别关注以下两点:
(一)《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海关对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二)《细则》第四章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装运前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内容共计13条,超过总条款数的三分之一。装运前检验机构应特别注意该章条款,包括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接受海关监督和检查以及哪些违规行为将导致资质暂停或退出等,依法依规开展装运前检验活动。
实施时间及信息化系统
北京海关所属平谷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细则》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细则》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上线运行。机构备案、规则查询等均可通过该系统执行。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旧机电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对外明确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化对装运前检验工作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海关总署制发该公告。
主要内容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分五章,34条:
北京海关所属西城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进口旧机电贸易相关方以及装运前检验机构在具体业务中应特别关注以下两点:
(一)《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海关对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二)《细则》第四章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装运前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内容共计13条,超过总条款数的三分之一。装运前检验机构应特别注意该章条款,包括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接受海关监督和检查以及哪些违规行为将导致资质暂停或退出等,依法依规开展装运前检验活动。
实施时间及信息化系统
北京海关所属平谷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细则》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细则》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上线运行。机构备案、规则查询等均可通过该系统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