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进口快递的核心优势在于其快速的清关能力和广泛的配送网络。通过与加拿大海关的紧密合作,东方联进出口公司能够确保货物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通关手续,大大缩短了整体运输时间。此外,无论是多伦多繁华的商业区还是温哥华宁静的居民区,其配送服务都能精准送达,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在数字时代背景下,东方联进出口公司还提供实时追踪服务,客户可以通过在线平台随时了解货物的最新状态,这种透明度的提升极大地增强了客户的信任感。同时,公司还提供专业的包装和保险服务,确保每一件货物都能安全无损地抵达目的地。
东方联进出口公司的加拿大进口快递服务不仅展现了其在物流领域的专业能力,更是中加贸易交流的重要纽带。在未来,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东方联进出口公司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为中加两国的经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进口食品申请检验办法
进口商品检验对我国进口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进口商品检验分为报验、检验、出证三个过程,向当地商检司报检需要提交合同、进口备案号、进口许可证、装箱清单、提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资料。
一、进口报检形式
1、在口岸,对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出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报验,由口岸商检机构予以审核、编号登记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报验”印章,申请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海关凭国家商检机构“已接受报验”印章验关放行,准予卸货。
2、在货到目的地,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报验单位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然后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如果申请检验品质、规格,还须提供国外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提供成交小样;如需申请残损鉴定的,须提供《货物残损报告单》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单证;如需申请数量、重量鉴定的,还须提交发货人提供的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上述单证是检验、鉴定和判断责任方的依据。
3、未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由收、用货部门自行组织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告知当地商检机构。加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应保持现状,并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
二、检验检疫、出证
商检机构受理上述报验申请后,进行检验、出证。并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经检验合格的,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不合格的,签发《检验证书》,不予进口,由收、用货部门送订货公司办理对外索赔。
以进口食品为例,步骤如下:
1、港口接货准备单证向商检报检,商检审单后先放行通关再检验检疫。
2、海关征税放行后货物转到商检监管仓库,商检派人按一定比例抽样化验。检验检疫一般要15-20个工作日,货物在监管仓库不能提货,待出检验检疫报告后,合格提货自由销售,不合作不予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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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口清关所需要的单证及流
一、进口报检形式
1、在口岸,对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出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报验,由口岸商检机构予以审核、编号登记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报验”印章,申请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海关凭国家商检机构“已接受报验”印章验关放行,准予卸货。
2、在货到目的地,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报验单位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然后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如果申请检验品质、规格,还须提供国外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提供成交小样;如需申请残损鉴定的,须提供《货物残损报告单》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单证;如需申请数量、重量鉴定的,还须提交发货人提供的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上述单证是检验、鉴定和判断责任方的依据。
3、未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由收、用货部门自行组织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告知当地商检机构。加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应保持现状,并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
二、检验检疫、出证
商检机构受理上述报验申请后,进行检验、出证。并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经检验合格的,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不合格的,签发《检验证书》,不予进口,由收、用货部门送订货公司办理对外索赔。
以进口食品为例,步骤如下:
1、港口接货准备单证向商检报检,商检审单后先放行通关再检验检疫。
2、海关征税放行后货物转到商检监管仓库,商检派人按一定比例抽样化验。检验检疫一般要15-20个工作日,货物在监管仓库不能提货,待出检验检疫报告后,合格提货自由销售,不合作不予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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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清关相关费用详解
报关行一般会收取什么费用?
进口代理清关各种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代理清关各种费用的收费标准
1)清关费Customs Clearance
进口报关费一般是150元/票。
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20号公告,新版报关单每页项数从5项增加到8项,一票报关的商品项指标组上限由20项调整为50项。
一页报关单只能报8个品名——超过8个,就要加1页;超过16个,就要加2页;依次类推。
一份报关单(即一票)最多可以报50项;超过50项,必须分票报关。
八个品名以内(一页)一般是150元/票;如果有加页,一般是每多一页加50元。
比如:9个品名(2页),费用是150+50;24个品名(3页),费用是150+50+50。
2)海关查验费Customs Inspection
这个费用有时候是仓库收取的,有时候报关行也会收,可以理解为报关员去查验场协助海关查验的“跑腿费”。收费标准不一,通常是100元左右。
3)木检费(木质包装检验费)
检验检疫局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检验检疫局。比如:木托30元一个,木箱20元一个,再加货物价值的千分之0.8。
4)熏蒸费Fumigation Fee
检验检疫局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检验检疫局。比如:10CBM以下300元一次,超过以后每增加1CBM加20元。20尺集装箱600元,40尺集装箱1200元等。
5)报检费CIQ Declaration
跟检验检疫局有关,一般是是80元/票,也不一定。
4)场站费Terminal Surcharges
收费标准不太清楚,各个场站收费标准可能差别很大。
5)叉车费Forklift Charges
托盘货,或者超大货物,无法人工搬运的,可能会收取50元左右/件的叉车费。
6)换单费D/O fee
换单费一般要两三百元/票,空运和海运的换单费都不一样。
7)搬运费Movement Charges
货站报关行的代收费,一般是货站收取。比如:搬运费0.6/kg,超重费100-200kg收费50元,每增加100kg加收50元。危险品费650一票等。
8)压车费Tuck Detention
比如:20尺柜1200元/天,40尺柜1600元/天。
9)吊装费Loading Charges
港口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港口。把货物从堆场调运至货车的费用。比如:20尺柜200元/个,40尺柜300元/个
10)码头费用Dock Charges
港口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港口。因船公司不同会有不同标准。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为结算依据。
11)堆场费用Terminal Charges
港口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港口。因船公司不同会有不同标准。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为结算依据。
12)转关费Transit fees
跟报关费差不多,一般收取100元每票。
监管车费用Customs Supervision Vehicle
一般是转关货会有监管车费用,海关监管车的费率一般要高于普通的卡车费用。
比如:重庆到成都40尺柜4900元,20尺柜4500元(根据不同时段定价)
13)派送费(提送货费)Pick Up Charge
如果需要清关公司代理提货或送货,有这个费用,当然收货人也可以自行提货。收费标准不一,可能会有最低收费80元左右。
以上为进口清关时,可能会遇到的费用。当然,并不是每一票进口清关都会有这些费用。当然,也不是只有这些费用,也有可能有别的特殊费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给你清关的报关行的报价为准。
进口代理清关各种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代理清关各种费用的收费标准
1)清关费Customs Clearance
进口报关费一般是150元/票。
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20号公告,新版报关单每页项数从5项增加到8项,一票报关的商品项指标组上限由20项调整为50项。
一页报关单只能报8个品名——超过8个,就要加1页;超过16个,就要加2页;依次类推。
一份报关单(即一票)最多可以报50项;超过50项,必须分票报关。
八个品名以内(一页)一般是150元/票;如果有加页,一般是每多一页加50元。
比如:9个品名(2页),费用是150+50;24个品名(3页),费用是150+50+50。
2)海关查验费Customs Inspection
这个费用有时候是仓库收取的,有时候报关行也会收,可以理解为报关员去查验场协助海关查验的“跑腿费”。收费标准不一,通常是100元左右。
3)木检费(木质包装检验费)
检验检疫局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检验检疫局。比如:木托30元一个,木箱20元一个,再加货物价值的千分之0.8。
4)熏蒸费Fumigation Fee
检验检疫局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检验检疫局。比如:10CBM以下300元一次,超过以后每增加1CBM加20元。20尺集装箱600元,40尺集装箱1200元等。
5)报检费CIQ Declaration
跟检验检疫局有关,一般是是80元/票,也不一定。
4)场站费Terminal Surcharges
收费标准不太清楚,各个场站收费标准可能差别很大。
5)叉车费Forklift Charges
托盘货,或者超大货物,无法人工搬运的,可能会收取50元左右/件的叉车费。
6)换单费D/O fee
换单费一般要两三百元/票,空运和海运的换单费都不一样。
7)搬运费Movement Charges
货站报关行的代收费,一般是货站收取。比如:搬运费0.6/kg,超重费100-200kg收费50元,每增加100kg加收50元。危险品费650一票等。
8)压车费Tuck Detention
比如:20尺柜1200元/天,40尺柜1600元/天。
9)吊装费Loading Charges
港口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港口。把货物从堆场调运至货车的费用。比如:20尺柜200元/个,40尺柜300元/个
10)码头费用Dock Charges
港口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港口。因船公司不同会有不同标准。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为结算依据。
11)堆场费用Terminal Charges
港口报关行的代收费,实际收款单位为港口。因船公司不同会有不同标准。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为结算依据。
12)转关费Transit fees
跟报关费差不多,一般收取100元每票。
监管车费用Customs Supervision Vehicle
一般是转关货会有监管车费用,海关监管车的费率一般要高于普通的卡车费用。
比如:重庆到成都40尺柜4900元,20尺柜4500元(根据不同时段定价)
13)派送费(提送货费)Pick Up Charge
如果需要清关公司代理提货或送货,有这个费用,当然收货人也可以自行提货。收费标准不一,可能会有最低收费80元左右。
以上为进口清关时,可能会遇到的费用。当然,并不是每一票进口清关都会有这些费用。当然,也不是只有这些费用,也有可能有别的特殊费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给你清关的报关行的报价为准。
关于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对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活动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127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解读,供广大进出口企业和装运前检验机构参考。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旧机电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对外明确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化对装运前检验工作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海关总署制发该公告。
主要内容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分五章,34条:
北京海关所属西城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进口旧机电贸易相关方以及装运前检验机构在具体业务中应特别关注以下两点:
(一)《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海关对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二)《细则》第四章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装运前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内容共计13条,超过总条款数的三分之一。装运前检验机构应特别注意该章条款,包括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接受海关监督和检查以及哪些违规行为将导致资质暂停或退出等,依法依规开展装运前检验活动。
实施时间及信息化系统
北京海关所属平谷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细则》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细则》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上线运行。机构备案、规则查询等均可通过该系统执行。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旧机电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对外明确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化对装运前检验工作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海关总署制发该公告。
主要内容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分五章,34条:
北京海关所属西城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进口旧机电贸易相关方以及装运前检验机构在具体业务中应特别关注以下两点:
(一)《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海关对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二)《细则》第四章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装运前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内容共计13条,超过总条款数的三分之一。装运前检验机构应特别注意该章条款,包括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按规定接受海关监督和检查以及哪些违规行为将导致资质暂停或退出等,依法依规开展装运前检验活动。
实施时间及信息化系统
北京海关所属平谷海关关员现场查验进口旧机电物品
《细则》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配合《细则》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上线运行。机构备案、规则查询等均可通过该系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