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19146455086

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服务

录音笔eBay退件进口(录音笔eBay退换货服务)

录音笔eBay退件进口


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作为业界领先的跨境电商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业致力于为全球电商企业及个人解决跨国贸易中的疑难杂症。近期,我们特别针对eBay平台上录音笔产品的退件进口问题,量身定制了一站式服务方案。

在跨境电商业务中,退货处理往往复杂且成本高昂,尤其是涉及到电子产品如录音笔的国际退运。我们深知,高效、合规地处理这些退件,对于维护商家信誉和提升顾客满意度至关重要。因此,我们的服务从源头开始,包括但不限于:

1. 快速响应:一旦接到退件通知,我们立即启动响应机制,与eBay平台及物流方协调,确保退件流程顺畅无阻。
2. 专业清关:依托丰富的进口清关经验,我们能有效应对各国海关政策,确保退件合法、快速入境,避免滞留风险。
3. 质量检验:退件到达后,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与分类,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是修复再售还是其他处理方式。
4. 数据反馈:提供详尽的退件分析报告,帮助商家了解退货原因,优化产品与服务,减少未来退件率。
5. 成本优化:通过整合物流资源与规模化操作,我们力求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退件处理成本。

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成为您跨境电商业务中最坚实的后盾,让每一件退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让您的海外销售之路更加畅通无阻。选择东方联,让退货不再是难题,而是提升竞争力的新机遇。

 

且看车厘子进口清关“两步申报”作业流程
 
“两步申报”的改革政策确确实实解决企业的痛点,这点仅限于进口环节,在出口却不是适用了,就拿那我们在进口车厘子清关在实施“两步申报”的模式下进一步申报减少项目,从而减少清关时效,大大减少了进口清关成本。

目前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的新鲜车厘子都已获得准入,经过海关查验并符合要求的各国新鲜车厘子,车厘子入境申报然后进行检查完成。

车厘子进口海关作业流程“两步申报”
1、报关单申报前
·舱单提前传输
·税款担保备案
·监管证件办理
2、报关单申报至放行:“两步申报”
3、报关单放行后

车厘子进口清关申报项目
第一步概要申报,企业须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依法是否需要监管证件、是否需要检验检疫、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并填制9个项目、确认2个项目;对于依法需要监管证件的,增加2个填制项目;对于依法需要检验检疫的,增加4个填制项目、完善1个填制项目。
第二步完整申报,企业需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完成完整申报,办理缴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

注意:新鲜的车厘子(樱桃)获准进入我国市场之前,输出国官方需要向海关总署提交申请,总署组织专家进行有害生物的风险评估、产地疫情调查后签订双边议定书、确定检验检疫要求,方可开展贸易,符合要求的车厘子方能进入中国市场。




越南腰果如何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越南连续11年成为世界最大腰果出口国,2016年越南腰果出口额超30亿美元。其中腰果仁出口额达28.5亿美元,剩余是腰果制品。越南腰果可以顺利进口到中国吗,如何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下面由东方联清关公司为大家分享清关技巧。



越南腰果在世界腰果市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出口腰果仁、腰果制品达到国际食品标准,非常注重食品安全问题,并向着绿色有机食品发展。



越南腰果在我国进口目录内,进口关税10%,增值税13%。进口时要分清鲜或干的去壳腰果、鲜或干的未去壳腰果,注意制作或保存方法,产品等级、品牌等要素。进口腰果属法检商品,经过商检检疫才能进口。



进口未去壳腰果就提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越南供应商提供原产地证和卫生证书、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进口腰果还要制作中文标签,做好进口备案,东方联清关公司为您提供最适合的物流方案,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节省进口成本。

若您你进口食品昭遇到通关疑问,东方联清关公司400-600-8932为您提供专业关务咨询,一站式解决食品进口清关物流方案。


优势进口清关项目推荐
香港进口红酒遇到海关审价如何处理
进口食品清关商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清关公司哪家好_如何挑选深圳清关公司
【食品进口清关】用“证规军”保障食品安全
进口红酒如何选择正规清关公司
零距离接触澳大利亚进口红酒清关旅程
深圳清关公司如何确定进口清关费用



进口清关医疗器械检验监管
一、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定义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七十六条,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
(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五)妊娠控制;
(六)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医疗器械分类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2017年8月3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公告中所附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包括有源手术器械、无源手术器械等22个子目录,列举品名举例6万余个。


广州海关所属越秀海关关员正在监管进口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

二、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第十一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

第十二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进口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通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

进口实行验证管理的商品,收货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验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实施验证。

第十七条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口商品,海关按照规定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第十八条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

第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当事人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出证。

第二十条 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口商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口商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验证不合格的,参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三条 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销售、使用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进口商品,或者出口经法定检验、抽查检验或者验证不合格的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停止销售、使用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并处违法销售、使用或者出口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四十二条 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

第四十三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口的医疗器械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关于对进口捐赠医疗器械加强监督管理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民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7号)

海关总署在检验前对进口捐赠的医疗器械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凡向中国境内捐赠医疗器械的境外捐赠机构,须由其或其在中国的代理机构向海关总署申请登记;对国外捐赠机构所捐赠的医疗器械须在检验前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并由海关总署对备案材料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要求进行预审。必要时,海关总署将组织实施装运前预检验。国家特殊需要的,由民政部商海关总署作特殊处理。

《关于〈进口药品通关单〉等7种监管证件实施联网核查的公告》(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48号)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医疗器械备案/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实施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

海关商品编号9018章下的旧的医疗、外科、手术、牙科或兽医用的仪器或器具、X射线断层检查仪、医用直线加速器等旧医疗器械列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禁止进口。

《关于调整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机构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3号)

经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临床急需进口心脏起搏器由海口海关实施法定检验。

其他进口心脏起搏器由北京海关、上海海关按相关规定实施检验。

三、问题解答
Q:如何确定其是否为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
根据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是指与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且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医疗器械。相关医疗器械如与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且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则不属于未注册医疗器械;如不一致,则不属于获准注册医疗器械。
Q:我司拟进口医疗器械用于科研测试,请问是否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用于科研测试但不用于人体诊断、治疗的产品可不办理相关注册、备案手续,进口不需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你公司要如实申报,海关对于申报为用于科研测试但不用于人体诊断、治疗的进口医疗器械严格核查其真实用途,发现其违规用于人体诊断、治疗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企业退运或销毁。
Q:我司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结构及组成附页”中产品零部件未标明具体规格型号信息,请问相关进口医疗器械零部件是否属于注册证涵盖范围?
根据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对于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未标明零部件具体规格型号信息的,则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未对零部件具体规格型号进行限定。零部件符合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登载信息的,可属于该医疗器械注册证涵盖范围。
Q:我司拟进口心脏起搏器,可以在广州海关实施法定检验吗?
根据《关于调整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机构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3号),目前由北京海关、上海海关、海口海关按相关规定实施检验。




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服务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