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标进出口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跨境电商供应链解决方案专家,专注于为全球商家提供便捷高效的智能产品退换服务。我们特别针对亚马逊平台的智能音箱退件,设计了一套完整而高效的进口解决方案,致力于帮助商家轻松应对退货挑战,最大化减少损失,提升客户满意度。
智能音箱作为现代智能家居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退货处理的复杂性增加。我们深知,高效管理退件不仅关乎成本控制,更是品牌形象维护的关键。因此,我们利用先进的物流追踪系统、专业的商品检验流程以及定制化的仓储管理方案,确保每一件从亚马逊退回的智能音箱都能得到快速、准确的处理。
从海外退件的接收、海关清关、质量检测到重新入库或合理处置,派标进出口公司全程透明化操作,让商家随时掌握商品动态,同时提供详尽的数据分析报告,助力商家优化产品与服务,共同成长。我们致力于将繁琐的退件流程简化为一键式操作,让商家能够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无需为退件进口的复杂性分心。
选择派标物流,意味着选择了省时、省力、省心的智能音箱退件进口解决方案。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创跨境电商领域的共赢未来。
2016进口食品消费分析
由“吃饱”转向“吃好”,这是人们新的饮食理念。为了更好地切合我国居民的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许多人投入进口食品行列。东方联清关公司从海关获悉近几年进口食品年增长21%,食品贸易逆差扩大,进口食品商机无限。
一、进口食品消费动机
食品安全、品质、口味(尝鲜)、漂亮包装、合适价格带。进口食品消费从以前礼品和炫耀性质消费过渡到个人的品质/尝鲜/犒劳性质消费。进口食品中与儿童相关板块(儿童饼干/儿童糖果等)成长趋势非常好,同比增长远高于所在进口食品品类平均增长。
二、休闲食品最受欢迎,乳制品进口比例最高
线上进口食品中休闲食品占比最高,近40%;其次是厨房食品和营养保健品;乳制品和饮品的绝对规模虽然偏低,但其进口比例最高,说明当顾客购买乳制品和饮品时,选择进口比例最高。
三、来源地丰富化,东南亚、日韩最受欢迎
世界193个国家,目前天猫淘宝中进口食品来源地区已有112个,线上进口食品来源地正在迅速丰富。东南亚、日韩、澳洲进口食品最受欢迎,其增速也最快,热销品来源地存在集中化趋势。
东南亚和日韩之所以成为最受欢迎的进口食品来源地是因为其休闲食品广受欢迎;日韩的休闲零食和东南亚厨房食品是各自亮点。细分品类下,东南亚的咖啡、饼干/膨化,日韩的饼干/膨化最为热销。
四、一二级城市为购买主力,对爆款更加敏感
一二级城市是购买爆款食品的绝对主力,尤其在产品初期和爆发期,一二级城市人群对新鲜事物更加敏感,购买力也更强。其中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福建、上海和北京购买比例最高。
五、 女性顾客为爆款零食绝对主力客群
爆款休闲零食主要购买者为女性,尤其在产品初期和早期,进入爆发期和成熟期后接受范围增广,男女比例差异缩小,说明女性对休闲食品流行关注度远高于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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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关公司如何把握进口清关流程?
清关即结关、通关,是进出口收货人或清关公司代理人在货物到达边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放行完毕叫通关。
货物在清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食品进口如何正确把握进口清关的流程?东莞、深圳清关公司-东方联为您解决进口难题。
一、进口清关申报流程
1.食品进口需要备案,收货人需要具备食品经营资质,部分食品还需办理相关进口批文。
2.进口食品供应商提供原产地证、官方卫生检测报告,还有食品品名、品牌、成份、标签、包装规格等详细资料,以及准备合同、装箱单、提单等齐全进口单证。
3.企业可以自主申报,也可委托代理报关公司,签订代理报关协议,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二、进口清关查验流程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进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实际进进口的货物相符。
1.商检核对备案号、进口许可证以及进口食品产地证,查验标签、货物木质包装(需熏蒸处理)。法检商品(海关HS编码监管带A)先放行通关,再检验检疫,出具入境货物报检单,转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2.海关审单,查验货物,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海关查验通知收货人或代理报关企业,现场配合查验,如实回答询问,及时提交单证,查验完毕签字确认。
三、进口清关审价流程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进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进口税则征收。
海关征税首先审价,根据客户申报价格及现场查验、系统数据预估完税价格。若海关对价格质疑,需要及时提供货值证明资料补充申报,积极与海关磋商迟早确定价格,早日清关,节省费用。
进口食品选择专业正规清关公司,根据食品种类选择不同清关港口,定制不同的进口物流方案,满足客户对进口清关时效、清关费用及货物安全等多方面需求。
——派标进出口物流全球一站式进出口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派标进出口物流可提供将货物从企业/工厂运至买家指定仓库的所有中间环节服务,具体包括本地拖车、报关、海运(整柜、散货或空运)、目的港清关、派送等。此外,根据不同贸易方式需求可做DDP/DDU/LDP, 专业外贸团队,集约化运作,为您节省更多。
【食品进口清关】2016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
今年,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发布《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流程》,规范食品进口报关报检工作,以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等有关配套制度,完善进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一、进口商备案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1.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
2.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2012年第148号)
3.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2015年第98号)
二、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相关规定及办理办法:
1.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
2.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2012年第148号)
3.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2015年第98号)
三、报检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2.相关批准文件;
3.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4.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5.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6.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四、检务审单及接受报检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报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
五、检务计费、财务收费
计费人员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检验检疫费额,由财务部门收取费用。
六、签发通关单
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七、施检部门接单
报检单及随附资料由检务部门转至施检部门。
八、查验、抽样
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在海关放行后20天内,联系施检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落实施检事宜。业务科室对货物进行查验并按要求抽样。
九、检验检疫及标签备案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法规标准的规定实施检验检疫,包括感官检验、实验室检验以及标签检验等。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进行标签备案。
十、结果评定、出证
施检部门对随附单证进行审核,结合感官检验、实验室检验以及标签检验等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拟制证稿,由检务部门复核发证。
1.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使用。进口食品在取得合格《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2.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并进行监督,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作退货处理的,当事人应提供货物已退运出境的证明材料,包括退货的报关单、出口退税核销单等;作销毁处理的,当事人应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对货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提供相关材料,未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处理货物;作技术处理的,应提供经重新检验合格的证明。
十一、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口食品的卫生证书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相关规定及记录要求:
1.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
2.关于执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录入进口食品及流向记录相关信息的通知
3.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本文摘自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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