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联进出口公司,作为业界领先的摄影器材进口清关货代专家,我们专注于为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师及摄影器材零售商提供一站式全球采购与物流解决方案。在这个光影交织的时代,我们深知每一款摄影设备对于捕捉瞬间精彩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致力于简化繁琐的进口流程,确保您的器材能够快速、安全地抵达。
我们的服务涵盖了从海外供应商沟通、合同审核、运输安排、到港清关、再到国内配送的每一个环节。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清关团队,熟悉各国海关政策及最新法规,能够高效处理各类摄影器材的进口申报,包括但不限于高端相机、镜头、无人机、摄影附件等,确保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成本。
东方联不仅注重效率,更重视安全与细节。我们采用定制化的包装方案,为精密的摄影设备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让每一件器材都能完好无损地交付至客户手中。同时,我们利用先进的物流追踪系统,让客户可以实时掌握货物动态,全程透明,安心无忧。
选择东方联进出口公司,意味着选择了省心、放心的摄影器材进口之旅。让我们携手,为您捕捉世界的美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清关公司对“加征关税原产地”的无奈
上周宣布中国对美的659项进口商品加征25%关税的决定后,又突增“加收美国关税原产地”很多清关公司表示疑惑,要是客户的货物不是美国进口产品,而是德国、英国的,只是在美国集中发货是不是也要加收关税啊,这感觉很冤啊!!怎么办,怎么办?
不急下面听小编我慢慢道来:
其实“加征关税原产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和起征、停征时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施行。
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吗?不急继续往下看!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
请注意,海关认为必要时,所以你们平时没提供的那些,只是因为海关认为没必要,那么一般有必要的是啥呢?双反之类咯,至于此次加征关税的,有必要么?我个人觉得肯定有必要
第七条 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义务人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主动要求进行补充申报。
就是说就算你提供了原产地证明,海关还是可以要求你补充申报,怎么补充呢,一会我们再说哈
第八条 海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义务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原产地、价格、成交条件、数量等进行审核。
海关可以根据口岸通关和货物进出口的具体情况,在货物通关环节仅对申报内容作程序性审核,在货物放行后再进行申报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是否真实、正确的实质性核查。
其实也就是说事后核查这事,其实早就有了,并不是去年海关通关一体化才提出来的新概念!
第九条 海关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及原产地等,可以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组织化验、检验或者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
经审核,海关发现纳税义务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有误的,应当通过审核纳税义务人提供的原产地证明、对货物进行实际查验或者审核其他相关单证等方法,按照海关原产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归类审价的略过,直接说原产地,就是说海关发现你有问题的,审核过后,海关会按照规定给确定原产地,当然一般双反的就是确认为啥啥啥,多数是国别不详是吧,哈哈!纳税义务人违反海关规定,涉嫌伪报、瞒报的,应当按照规定移交海关调查或者缉私部门处理。
第十条 纳税义务人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或者原产地预确定。海关审核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口时予以认可。
哎呦,原产地预确定耶,这个不也是新概念么?不,其实这也是老概念,只是现在换了个名字,叫做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署令236号)有关规定,现将海关归类、价格和原产地预裁定实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裁定的申请人应当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
二、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
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且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在货物拟进出口前3个月内提出预裁定申请:
(一)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原因造成申请时间距实际进出口时间少于3个月的;
(二)申请企业在海关注册时间少于3个月的。
三、申请人申请预裁定的,应当通过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QP系统)或“互联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以下简称《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
那么这个,算不算不可抗力呢?我们来看报道:
根据海关总署关税司通知,因此次政策实施较急,相关计征程序已经上线并在同步更新,所涉及商品税号较多,为不影响非原产于美国的商品的通关效率,厦门海关通过现场咨询台、微信平台等方式,向企业宣讲相关商品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规范企业自主申报,并要求现场关员加强对相关贸易方式、原产国别商品的审核和后续核查稽查。
好像可以算是吧,试试看吧!
回到文件,相关贸易国别,是吧?那么他们怎么看呢?
还有其他规定么?
很遗憾,对外公开的没有发现,或许有对内指导文件吧
那么,咋办?找个类似的参考呗,就像反倾销是吧?
关于明确对涉及反倾销或反补贴报关单填制规范的通知
根据《海关执行贸易救济措施实施规程(试行)》的要求,自2014年7月10日起,各企业在申报涉及贸易救济措施所涉及商品编号的进口货物时,除按照现行规定填制报关单外,还需在报关单“备注”栏填报相关原产地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2、企业能够提供进口货物原生产厂商发票或境外贸易商制发的商业发票上注明的原生产厂商名称和原生产厂商发票编号的,需在报关单“备注”栏内按照“原生产厂商:xxxxxx公司”格式填报生产厂商,其中贸易商发票的,按照“原生产厂商:xxxxxx公司”(贸易商发票)格式填报生产厂商,。如果无法提供的,需在报关单“备注”栏内注明“无原生产厂商”字样。
也就是我们上面的补充申报了,是吧?
是不是类似我们说的集中发货呢?
但是这是反倾销的,此次加征的并没有执行文件公开啊!
那咋办?
如果金额巨大的话,想要万全之策呢!!!
更多与进口清关相关资讯,详情登录:https://www.importingtochina.com
清关进出口税则中关务心机很重隐藏更深
案例重现:2015年11月23日,某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委托xx报关代理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1艘快艇船体(旧),报关单号为310120151019937962,申报商品编码为8903990090,申报C&F总价19722美元。经查,上述快艇船体(旧)属于重点旧机电产品,申报时需提供进口许可证,但当事人在向海关申报时未提交该许可证。
当事人进口快艇船体(旧),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进口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构成同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三)项所列之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这是为什么呢?
案例分析:
根据2016年进出口税则中该税号8903990090海关监管条件栏未显示任何监管条件,如下图,那么为什么该行政处罚内容显示需要提供进口许可证呢?
本海关政处罚案例中进口的旧的快艇船体,申报的商品编码8903990090,是被列入到《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中的第十一类的船舶类的商品。虽然税则中的海关监管证件未进行对应标注代码“1”,但是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2008年第5号令(关于公布《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以及《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的要求,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进口企业应办理相关的进口许可证件进行申报。
由于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1”未在税则中对显示,企业关务很容易疏忽,存在极大的违规风险。因此在进口机电产品时以及其他特殊类商品时,需要谨慎对待没有海关监管条件的税号。同时也可以抽空多学习海关总署网双公示栏目中的行政处罚案例,吸取经验,防患于未然。 避免因漏办进口许可证而造成违规行为的发生。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在海关官网上有,这里就不再次发出来了,内容较多!
更多有关清关疑难问题详情登录:https://www.importingtochina.com/
进口食品包装为什么有中文字样?
相信许多朋友购物都会发现进口食品外包装上面印有中文字样或贴有中文标签,以为这是中国国内罐装的,不是进口食品。
其实各位误会了,《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应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因此,以中国为目标市场销售的商品,外包装必须张贴符合我国法律、相关法规的中文标签才能销售。
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具体应该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或地区、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标签中所列成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报检时提供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必须是进口及销售时所实际使用的完整的标签样张。
通过食品中文标签,不仅利于进口食品监管,还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方便对进口食品安全追踪。所以,购买进口食品,首先查看中文标签,那些没有贴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极有可能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进口的哦,一定要多加留意。
——东方联进出口物流全球一站式进出口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
东方联进出口物流可提供将货物从企业/工厂运至买家指定仓库的所有中间环节服务,具体包括本地拖车、报关、海运(整柜、散货或空运)、目的港清关、派送等。此外,根据不同贸易方式需求可做DDP/DDU/LDP, 专业外贸团队,集约化运作,为您节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