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策】5月外贸新规多国关税调整2022-06-29
4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34号公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的填制和申报要求调整如下:。4月12日,欧盟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提议对疫情期间欧盟分发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关提案如顺利获批,免税期将从今年1月1日算起。
- 进出口商品检验分类及其包含的内容2022-06-29
法检商品应在规定地点和期限向检验机构报验,商检机构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出入境报检单,海关凭此单进行查验、征税。
- 印度海运新规,8月1日起实施!2022-06-29
印度新规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货物出口到达印度港口后,必须提供货值数据,具体数据请按发票金额填写。如果到港口后不付款不提货,海关只允许30天堆放。若进口商不申请延期,货物将被拍卖或弃货。所有在印度港口作为当地进口卸货或中转卸货或保留在船上的集装箱。
- 进口报关单证资料2022-06-29
从国外进口货物常见要求资料、进口清关要求方法/步骤。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必要资料:1、装箱单;2、发票;3、合同;4、提单;5、报关委托代理协议;
- 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2022-06-29
将征收范围调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界定标准为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
-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扩大 9月1日起执行2022-06-29
根据海关总署8月13日发布2020年第92号公告: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被纳入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